林芝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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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司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5-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林芝市委员会办公室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现将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始终坚持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区党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市委二届六次、七次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常态化抓好政策理论学习,近年来共组织学习25次,切实提升局党组成员及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二、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

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守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组织指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工作。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我市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二是聚焦重点对象,提升普法实效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过专题讲座、线上学法平台等开展培训。针对社会公众,结合“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通过街头宣传、社区讲座、短视频推送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线上依托新媒体林芝融媒、林芝发布、法治林芝抖音号发布图文、动漫等内容;线下建设社区普法角、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同时开展案例普法选取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庭审观摩等形式,增强群众法律敬畏心

三、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

积极搭建律师事务所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对接平台,引导律师等专业人参与生态环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等工作,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一是西藏琪格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参与《林芝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二是西藏三千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参与巴宜区人大关于《生态环境法典》征求意见草案。三是林芝市公证处每年积极参与增殖放流活动,保障放流活动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及科学流程进行,为评估放流效果、落实生态补偿责任、宣传保护成效提供了权威法律依据。

目前林芝市仅有1家司法鉴定机构,法医类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因我市无相关专家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暂无生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

四、严格开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审查

认真审查各部门报送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提高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认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规章审查工作。指导市城市管理局起草《林芝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审查工作,作出具审查意见,在印发后及时做好备案、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林芝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林芝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送审稿)》《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送审稿)》《林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等7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进一步维护林芝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治统一、政令统一。

五、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推进情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制度机制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等整改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回头看”,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随机抽查。针对存在的8项问题,我局依法出具《行政执法监督问题反馈清单》及《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严格督促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已及时整改完成。

六、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公正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近年来,收到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办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局复议机构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普法针对性优化法律援助引导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强化政府规章审核及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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