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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林芝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一是成立由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路生任组长,副局长旺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林芝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林芝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林芝市司法局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规范建设,提高质量

坚持由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公开内容充实。制定相关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二是公开时间及时。根据公开项目性质,采取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方式。及时对取消、下放、变更的行政权力及时公开。三是公开重点突出。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及时全面准确的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形式多样,内容全面

按照实用、便利、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载体,细化梳理公开的内容。一是依托法律援助、公证窗口单位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工作流程图,以及申请程序、条件、范围、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事项予以公示,并公开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进一步了解。二是在全市范围内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为依托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开展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律师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单、进一步扩大我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覆盖面。三是依托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更权威、更全面的法律信息服务。

(四)强化监督,明确责任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确保政务公开责任上肩。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相结合同检查、考同评。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反馈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和新闻报到审查承办科室与承办人员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后公开”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重要信息需经局领导审定后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群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准的问题。三是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信息等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广大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进一步理清权力清单,及时公布。

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完善政务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尽快建立林芝司法行政网。

四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办事公开。

五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完善相关设施,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安全建设,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硬环境”。

六是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主题活动覆盖全社会。

七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及早发现、及时回应,确保信息权威,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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