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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公布林芝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七个部分,除特殊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司法局网站下载(www.sfj.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于林芝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林芝市德吉路64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2434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林芝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和要求,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实施的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扎实有效开展。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不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健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体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情况。

(二)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关于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整情况,我局及时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置相应的政策宣传册和政策公开栏,及时公布最新的司法行政相关策变动情况,确保参保群众的知情权。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加大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执行情况的公开,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以利于查阅。按照“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每年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总结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制定解读方案,并针对群众的咨询作出答复,为群众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积极利用林芝市司法局政务网站和林芝司法为民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加强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推行规范化文书标准化文本,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工作,研究分析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对于以公开信息的信息通过邮件、电话告知申请人;对不予以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解释原因。本年未收到已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根据政策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季度、年度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发布信息咨询、投诉电话。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由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由1名工作人员兼职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增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增7

0

行政强制

3

减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84038元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还在起步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司法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结合绩效考核机制,采取措施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三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的作用,加快我局门户网站的创建步伐,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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