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司法局网下载(www.sfj.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64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243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林芝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以把林芝建设成为全区改革开放先行区为引领、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并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优势,持续加大政务公开的精准与实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与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领域各类信息,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信息。二是2023年公开各类司法行政信息10条、转载中国政府网重大信息297条、转载林芝市人民政府重大信息450条;三是2023年公开通知1条、公示8条、公告2条、公报6条,决定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调整完善了林芝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2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延续,有推进,有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局共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个,以林芝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为主,“林芝司法为民”公众号为辅;二是积极开展网站维护管理,定期转载或上传司法行政信息,不断扩大司法行政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受理网民留言并耐心细致解答回复,目前收到网民留言0个,办结0条,公开答复0条。及时更新公开指南,便于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林芝司法行政信息;四是充分利用微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18条,关注人数达6861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具体要求,抓实抓牢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工作中较以往相比有了显著提高,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能力不足。因我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虽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但在实际工作中对相关要求把握不够全面,掌握不够具体,不能有效指导政府信息工作向纵深开展。二是思想认识不足。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政府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认识仅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层次分析,工作思维单一,方式落后;三是机制建设不足。有待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科(室)报送政府信息的力度有待加强,尚未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考核中。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逐一整改解决,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具体要求,将政府信息纳入重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不脱档、不掉链、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对林芝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和“林芝司法为民”公众号相关栏目设计进行优化,更新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实用;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内容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障工作准确无误;四是学习借鉴市政府等其他单位先进工作经验,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强化用制度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林芝市司法局         

2024年2月1日         

   

    (联系人:李志龙联系电话1339804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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