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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及时了解、掌握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局研究,决定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工作例会定于每周一,具体时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会议地点

局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

    四、会议形式

    工作例会

    五、会议内容

科室负责人汇报本科室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的工作计划以及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会议要求

   (一)精心准备。各科室负责人要精心准备,准确把握各科室的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工作中要有创新意识,大胆地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按照提倡说短话、开短会的有关要求,汇报要精炼,不谈与会议无关紧要的内容。

   (二)严格要求。参会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工作例会制要求,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无法参加会议的须向领导请假,并指定本科室主持工作的同志汇报。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同时,将通讯工具调整到静音或关闭状态,确保会场秩序和会议质量。

   (三)督办落实。办公室要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统筹检查和跟踪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反馈,确保各科室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四)会议记录。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本制度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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