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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反映社情民意、改进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组织,是健全预警防范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林芝市高度重视调解各项工作,较好运用人民调解这一手段,积极地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现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动摇,始终保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正确方向

服务人民是贯穿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一条主线,是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是在当前各种利益关系突显,更应该把服务人民摆在首要位置。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时刻把“为民服务”一词牢记在心中,在制订工作年度和目标计划时,把为民服务的措施作为工作重心,特别是在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用公正执法彰显司法形象,用实际行动、具体岗位,赢得社会信任。

    二、坚持预防为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并逐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维方式,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墨脱县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模式,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基础,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手段,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联动机制,以联户为单位,坚持“调解优先、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建立矛盾纠纷联系机制,运用各种手段,妥善处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目前,全市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19件,其中成功调处211件,调解成功率96%,涉及当事人2147人,排查纠纷2112次,预防纠纷123件。

    三、坚持组织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

    一是进一步规范健全了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二是全市县、乡两级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三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四是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569个,各级人民调解员4009人。7个县(区)、54个乡(镇)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调解员152人,涵盖旅游、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多个行业及领域。

    四、坚持亮点提升,积极借鉴和运用“枫桥经验”。

    一是全力打造符合林芝工作实际的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其中,朗县建立了“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室、察隅县建立“手握手、心连心”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一系列品牌化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立,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与知晓率。二是大力推行“调解+普法+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环节当中,以人民调解带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向纵深推进,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的中坚力量。

    在当前形势下,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立足实际,积极谋划,勇于创新,不断改进,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

                        林芝市司法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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