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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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林芝市司法局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度林芝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林芝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     3  8

第一部分林芝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林芝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一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能为(1)拟订林芝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3)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公证工作;(4)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教养工作,指导和监督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局建设和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警官院校报名政审工作;(7)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8)负责办理全市的各类公证事项,负责有关公证事业的法律咨询;(9)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接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司法局内设5个机构,下设4个事业单位。

5个机构为: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4个事业单位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律师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其中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律师事务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我局有政法专项编制40名。其中县级领导指数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指数8名。


第二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829.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8.92%,其主要原因为今年预算里含增长的岗位津贴及11人有职务变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度数相比主要是增长干部的岗位津贴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本年预算数698.63万元,占总预算的84.25%。

   2、商品和服务支出:本年预算数48.78万元,占总预算的5.8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本年预算数11.53万元,占总预算的1.39%。

  4、项目支出:本年预算数70.28万元,占总预算的8.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基本工资:本年预算数138.66万元,占总预算的16.72%。

   2、津贴补贴:本年预算数372.54万元,占总预算的44.93%。

  3、奖金:本年预算数38.15万元,占总预算的4.60%。

  4、伙食补助:本年预算数12.6万元,占总预算的1.52%。

  5、财政对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本年预算数94.27万元,占总预算的11.37%。

  6、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本年预算数0.46万元,占总预算的0.06%。

  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本年预算数0.94万元,占总预算的0.11%。

  8、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本年预算数3.3万元,占总预算的0.40%。

  9、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本年预算数37.71万元,占总预算的4.55%。

  10、办公费:本年预算数1.75万元,占总预算的0.21%。

  11、印刷费:本年预算数2.38万元,占总预算的0.29%。

  12、水费:本年预算数3.15万元,占总预算的0.38%。

  13、邮电费:本年预算数1.4万元,占总预算的0.17%。

  14、取暖费:本年预算数0.28万元,占总预算的0.03%。

  15、差旅费:本年预算数12.3万元,占总预算的1.48%。

  16、维修费:本年预算数1.96万元,占总预算的0.24%。

  17、会议费:本年预算数3.5万元,占总预算的0.42%。

  18、培训费:本年预算数4.06万元,占总预算的0.49%。

  19、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数0.59万元,占总预算的0.07%。

 20、工会经费:本年预算数10.85万元,占总预算的1.31%。

 21、福利费:本年预算数0.33万元,占总预算的0.04%。

 22、车辆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数5.98万元,占总预算的0.72%。

 2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本年预算数0.28万元,占总预算的0.03%。

24、休假探亲费:本年预算数9.03万元,占总预算的1.09%。

2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本年预算数2.5万元,占总预算的0.3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方面:本年预算数0.56万元,占总预算的0.07%。2017年实际支出数为0.79万元,92人次,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23.7%。

 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数5.98万元,占总预算的0.72%。2017年实际支出数为12.41万元,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增加2.3%。目前实际车辆数为5辆。

3、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我局不存在。

  总之、“三公经费”方面与预算数相比超出了一点,但与历年的支出相比逐年在递减。去年车辆出差方面比上年多点,比如司法厅各种考评组,市综治考评组等出差都由我局派车。

四、关于部门收入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829.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8.92%,其主要原因为今年预算里含增长的岗位津贴及11人有职务变动。总之,我局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财政局的大力指导和关心下,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用好每一笔钱,办好我局的各项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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