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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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芝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林芝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能为(1)拟订林芝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3)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公证工作;(4)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教养工作,指导和监督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局建设和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警官院校报名政审工作;(7)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8)负责办理全市的各类公证事项,负责有关公证事业的法律咨询;(9)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接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

林芝市司法局内设8个机构,下设4个事业单位。

8个机构为:办公室、政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立法科;4个事业单位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律师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其中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律师事务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编制及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我局有政法专项编制40名,事业编制2名,现实有在职人员41人,退休28人。

四、车辆情况

我局车辆编制数为5辆,截至2019年12月实有数为5辆。

第二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2019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度12月,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1532.8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144.45万元,本年支出总额为:1261.3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415.88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33.3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因机构改革,我局新增2人,并增加机房网络改造项目和食堂改造项目经费。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1532.82万元,上年结转:144.45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33.3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2019年因机构改革,我局新增2人,并增加机房网络改造项目和食堂改造项目经费。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度12月,本单位支出总额为:1261.39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9832848.5元,较上年增加9.86%;比例增加的原因:新增2个干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0057.3元,较上年减少124.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了下一步搬迁办公楼,需要的设备及各种消费等到新办公楼时候准备采购,本年尽量节约和控制各种开销。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669.84元,较上年减少71.24%。其主要原因为2019年起休假包干科目做账放到“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中。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8478.00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62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2278.00元),较上年减少33.89%;

(五)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4675.55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56987.9元,项目经费支出47687.65元), 较上年减少 1.92%。以上两项我局每年逐步在递减,其主要原因为,加强资金管理,推荐厉行节约。

四、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626 0.85 无超预算,

3.公务用车经费 6.6778 10.5667 无超预算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67  

   (2)公务用车购置  

说明 1、公务接待方面:2019年接待人数为86人、8批次、费用支出:8478.00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62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2278.00元),较上年减少33.89%。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4675.55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56987.9元,项目经费支出47687.65元),,较上年减少 14.02%。 以上两项经费支出我局每年都在控制减少,加强资金管理,推荐厉行节约。本年“三公经费”无超预算。3、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我局不存在。

五、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983.2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94.96万元、津贴补贴449.69万元、奖金43.17万元、伙食补助16.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3.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6.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3万元、住房公积金78.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1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4万元(含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9.98万元、水费2.8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3.51万元、取暖费8.59万元、差旅费13.27万元、维修费0.9万元、租赁费0.2万元、培训费8.08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工会经费11.8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47万元、劳务费5.6万元,委托费3.21万元,其他交通费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12万元(含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18.12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19.89万元(含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16.53万元。专用设备40.79万元,大型修缮61.96万元(其主要修缮机房和网络改造及食堂改造项目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办公楼因未搬迁,目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财政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注重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努力使每一笔财政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到位,发挥效益。

八、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本年固定资产增加11114893.21元,其中办公楼入固定资产10643756.81元,其他设备入固定资产471136.4元。本年由于办公楼未搬迁,需要的设备及各种消费等到新办公楼时候准备采购,本年尽量节约和控制各种设备的购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2、结转,指本年收入和本年支出相冲减后实际剩余资金,按原规定明年继续要使用的资金。

总之,我局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财政局的大力指导和关心下,在司法局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市司法局的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改进,继续相应上级部门的精神,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用好每一笔钱,办好我局的各项事业。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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