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司法局
陕西丰汇咨字〔2024〕第175号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林芝市司法局
委托单位:林芝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陕西丰汇韵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024年6月6日
林芝市司法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林芝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市司法局对建立健全内部内控制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以及《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林财预〔2024〕11号)相关要求,结合市司法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实施了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检查、函证、询问、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评价程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部门职责
(1)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2)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3)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订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并督导检查全市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市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以及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相关资料的藏文翻译工作。
(7)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林芝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8)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司法局机关、下属单位警务管理和综合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组织架构
(1)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市司法局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政治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2)人员构成
截至2023年末,市司法局在职人数40人;“三定方案”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数40名,事业编制2名。
1.年度总体工作
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为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助力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思想教育,提升政治站位:将作风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风向标,同中心工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组织传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签订《清风迎佳节廉洁筑底线》责任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廉政警示教育展,开展“写廉字,促廉风”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干部党风廉政意识。
(2)深入实施法治建设领航工程,在法治引领中助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林芝市关于〈全区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藏考核情况的通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召开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2次会议和林芝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深入实施依法行政样板工程。制定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制定《林芝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征集林芝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规划(2023—2027年)项目建议;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改革工作。
(4)实施法治宣传增效工程。强化组织保障力度,推进“八五”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普法、重点领域普法、法治阵地建设和新媒体普法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加大管控力度;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供法律服务,持续保障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年初预算批复数16,452,621.55元,调整调剂数568,970.38元,全年预算数17,021,591.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684,590.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0.00元,一般公共预算归集调入资金337,001.55元。
2.决算情况
市司法局2023年决算数为16,790,242.53元,剔除结转数执行率98.64%。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见表1。
表1:2023年林芝市司法局部门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
决算数 |
剔除结转数执行率 |
||
|
年初预算 |
调整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
|
一、基本支出 |
14,217,020.00 |
-593,257.35 |
13,623,762.65 |
13,623,762.65 |
100% |
|
(一)人员经费 |
13,326,300.00 |
-650,540.37 |
12,675,759.63 |
12,675,759.63 |
100% |
|
(二)公用经费 |
890,720.00 |
57,283.02 |
948,003.02 |
948,003.02 |
100% |
|
二、项目支出 |
2,235,601.55 |
1,162,227.73 |
3,397,829.28 |
3,166,479.88 |
93.19% |
|
合计 |
16,452,621.55 |
568,970.38 |
17,021,591.93 |
16,790,242.53 |
98.64% |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的部署要求,以预算资金为主线,梳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综合评价部门履职结果,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中共林芝市司法局,预算资金17,021,591.93元(年初结转337,001.55元)。评价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依据
(1.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6)《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
(7)《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8〕89号)
(8)《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藏财预〔2018〕174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开展。
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标科学、标准客观、权重合理、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绩效评价报告要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指标与支出目标具有直接的联系,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在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和其他评价方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主要为:
(1)计划标准。本次评价中部分产出指标采用计划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计划标准来源于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2)历史标准。在本次评价中部分效益指标采用历史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来源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统计。
(3)行业标准。本次评价将履职目标要求作为行业标准参考。
(4)其他标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本次评价中决策及过程指标采用其他标准。
5.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为基础,构建“以部门规划、运行成本、基础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共性指标评价部门管理效率,以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个性指标评价部门履职结果”的评价体系框架。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进行分级。综合评分为 90 分(含)以上的为“优”, 75分(含)至 90 分的为“良”,60 分(含)至 75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组。在明确委托方要求后,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组内的任务分工。
(2)编制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方法、评价体系和标准、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及相关附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工作方案将报委托方审阅征求意见,并进行调整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1)前期准备通知
工作组通过委托方获取项目单位联系方式,与项目单位提前沟通,下发资料清单,由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资料准备。
(2)收集部门资料
为满足评价工作需要,通过邮件、电话、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根据需要准备资料清单,跟踪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准备评价所需相关资料,对遇到的疑惑,及时予以解答,为被评价项目单位能够提供满足评价需要的资料提供辅导支持。
(3)资料收集及审核反馈
工作组将依据资料收集清单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资料予以退回,并反馈原因,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补充完善。
(4)非现场评价
主要对被评价项目提交的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统计和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于存有疑义的问题,我们会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对于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存疑事项,也将进行现场检查或勘察。
(5)综合评价分析
根据所收集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核实的有关情况,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项目的总体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3.报告撰写阶段
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工作组对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经公司内部审核后,递交委托方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成形成报告终稿。
表3-1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指标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投入 |
15 |
8 |
53.33% |
|
过程 |
49 |
45 |
91.84% |
|
产出 |
16 |
16 |
100% |
|
效果 |
20 |
19.82 |
99.10% |
|
绩效评价得分:88.82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
|||
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5分,总得分8分。
表4-1项目投入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投入 |
15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
1 |
0.5 |
|
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
1 |
1 |
|||
|
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
1 |
0.5 |
|||
|
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
1 |
0 |
|||
|
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
2 |
1 |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3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1.5 |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
3 |
0.5 |
|||
|
合计 |
15 |
8 |
|||
(1)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该部门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部门总体工作任务,预期履职效益和效果总体上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投资额与资金量匹配具备可实施条件。本项满分1分,扣0.5分,得0.5分。
(2)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该部门年初部门总体工作任务设置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本项满分1分,得1分。
(3)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该部门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本次评价根据年初部门总体工作任务,部门总体工作任务无法细化为可量化评估的指标。本项满分1分,扣0.5分,得1分。
(4)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该部门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无法衡量与年度工作任务是否相匹配。本项满分1分,扣1分,得0分。
(5)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根据2023年预算指标体系及年度工作任务,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基本匹配。本项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
市司法局2023年末截至2023年末在职人数40人,康岩、安来天于2023年9月、11月退休;“三定方案”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数40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本项满分3分,得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市司法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为272,429.48元,上年度“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为308,500.00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1.70%。本项满分3分,扣1.5分,得1.5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
市司法局2023年共涉及26个项目,未划分重点项目,本次评价以部门500,000.00元以上为重点项目,具体为:中央转移支付实际支出665,763.59元。项目总支出为3,166,479.88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21.03%。本项满分3分,扣2.5分,得0.5分。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40分,总得分45分。
表4-2项目过程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过程 |
49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11 |
11 |
|
预算调整率 |
2 |
1.5 |
|||
|
结转结余率 |
6 |
6 |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2 |
2 |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3 |
1.5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3 |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2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5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2 |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2 |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2 |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5 |
5 |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2 |
|||
|
合计 |
|
49 |
45 |
||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
2023年全年预算数为17,021,591.93元,预算执行数为16,790,242.53元。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8.64%。本项满分11分,得11分。
(2)预算调整率
2023年年初预算数16,452,621.55元,当年调整调剂预算指标568,970.38元,(包扣年初结转结余337,001.55元),预算调整率为3.46%。本项满分2分,扣0.5分,得1.5分。
(3)结转结余率
市司法局2023年末结转结余数为231,349.40元(援藏经费),支出预算数17,021,591.93元,结余率为1.36%。本项满分6分,得6分。
(4)转结余变动率
市司法局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231,349.40元,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337,001.55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31.35%。本项满分2分,得2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
市司法局2023年度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948,003.02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948,003.02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本项满分3分,扣1.5分,得1.5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
市司法局“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146,316.48元,预算安排数272,429.48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3.71%。本项满分3分,得3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
市司法局2023年度不涉及政府采购事项。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司法局制定有财政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在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了《林芝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保障职能有效履行和工作有序开展。本项3分,扣1分,得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考察,该部门各项目支出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的支付履行了相关的流程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以国库直拨的形式进行拨付,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支出等情况。本项满分5分,得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市司法局2023年初预算批复日为2023年1月13日,于2023年1月18日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的规定;2023年决算截至目前未批复,不涉及公开事项。本项满分2分,得2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
经抽查,市司法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本项满分2分,得2分。
3.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司法局结合自身单位特点和上级制度规定,制定了《林芝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能够做到有章可依、有制可循。在资产全过程管理方面,部门资产购置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了资产账务登记工作,固定资产已建立台账,领用手续规范。日常使用监管中,市司法局未履行定期盘点的职责。本项满分3分,扣1分,得2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
根据市司法局提供的固定资产卡片账及相关会计资料,未发现资产配置超标准情况;资产使用规范,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行为;2023年市司法局不涉及资产处置情况。本项满分5分,得5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截至目前,市司法局共有1018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5,421,939.60元,资产均处于使用状态,资产利用率为100.00%。本项满分2分,得分2分。
从部门整体产出情况的职责履行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6分,总得分16分。
表4-3部门产出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产出 |
16 |
职责履行
|
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
4 |
4 |
|
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情况 |
4 |
4 |
|||
|
风险防控工作 |
4 |
4 |
|||
|
公共法律服务情况 |
4 |
4 |
|||
|
合计 |
16 |
16 |
|||
(1)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为保障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任务,安排 “普法宣传专项经费、法制主题公园建设项目”分别安排47.80万元、48万元,实际支出38.69万元、37.07万元,经费保障充足,效果比较明显。市司法局全年共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8.4万余人次;针对全市普法地域范围广、方言品类多且互不通的实际,市普法办编写普法短视频剧本,联合六县一区普法办拍摄以“学习党的二十大送法进基层”为主题的“乡音普法”短剧,并在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大力推广;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979余场次、受教人数25.8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500余人次;自制法治宣传短片79条,推送宣传视频101条,播放量达4500余万,点赞量达30余万;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创办电视法治栏目;召开“八五”普法中期部署会1次;市普法办投入15万余元,在林芝市喇嘛岭寺打造了市级寺庙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本项满分4分,得4分。
(2)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情况
2023年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通过遴选的方式,招录2名人员具体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掌握各县(区、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工作报告,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各县(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窗口8个,成立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4个。对各县(区、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依法受理案件。2023年市县两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其中:受理案件20件,审结20件,受理前调解2件。
市司法局2023年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宣传载体和形式,扩大知晓率,为广大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2023全年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9件,提供法律咨询377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510份。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本项满分4分,得4分。
(3)风险防控工作
2023年在县(市、区)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大队7个;开展宣传活动26场次、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活动1场次、集中学习教育14场次,制作发布4个警示教育片;开展走访排查786人次,警示教育71场次;开展远程监督指导33次;针对全市10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活动;梳理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511人,衔接率和建档率均达到100%。本项满分4分,得4分。
(4)公共法律服务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993件,调解成功936件,预防矛盾纠纷643件;优化升级林芝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9件,提供法律咨询377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510份;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55件,上缴公证费53.6万余元,接待咨询人数1500 余人次。本项满分4分,得4分。
从部门整体效果情况的履职效益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20分,总得分19.82分。
表4-4部门效果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效果 |
20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5 |
5 |
|
生态效益 |
5 |
5 |
|||
|
廉政建设情况 |
5 |
5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4.82 |
|||
|
合计 |
20 |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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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效益
市司法局2023全年,举办行政执法培训,480人参加培训,同时组织314人参加考试,对通过考试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书;推行党建引领律师工作新模式,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提升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职业素质。全市共有13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6名,兼职律师1名;利用“林芝司法为民”公众号,开辟专栏,深入挖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做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并逐步向社会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工作影响力。本项满分5分,得5分。
(2)生态效益
市司法局通过新媒体普法,减少纸质宣传资料。创新开展“乡音普法”主题活动,在电视开设《法治林芝》栏目,以“法治林芝”抖音为宣传主阵地,拍摄普法短视频。共制作法治宣传短片110余条,推送宣传视频101条,播放量达4500余万,点赞量达30余万。本项满分5分,得5分。
(3)廉政建设情况
市司法局2023年组织签订《清风迎佳节廉洁筑底线》责任书,并观看《警钟长鸣》《忏悔录》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廉政警示教育展,开展“写廉字,促廉风”活动,不断加强全体干部党风廉政意识。全年共学习典型案例4次、廉政党课4次,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5次。2023年无违法违纪情况。本项满分5分,得5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司法局部门在整体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得到了公众的较高认可。然而,在干警队伍管理与监督、服务水平提升以及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经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试,相关人员对该部门及其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经统计,对该工作部门的满意度达96.43%,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酌情扣分。本项满分5分,扣0.18分,得4.82分。
(一)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3年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度总体工作任务无法直接作为绩效目标,缺乏数量、质量资料,无法衡量项目产出及效益,影响客观评价。
根据市司法局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其制度制定情况,发现未制定预算管理制度,不能保障预算工作有效履行和有序开展。
建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突出绩效指标的重要性和综合性。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兼顾好重要性和综合性原则。对于整体工作的反映,尽量采用综合性指标。针对一些难以量化的指标,可通过与历史年度相比(纵向对比)、与相关部门的情况对比(横向对比)、与部门应当实现的目标对比等方式,形成级别或档次。
建议市司法局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建立分级分类、使用高效、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及业务规范。
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定期盘点资产,保证账卡、账实相符。
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打分表
陕西丰汇韵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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